《食品卫生法》授予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之一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简称“新、扩,改”工程)的选址或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为了解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在食品生产单位新、扩、改工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笔者调查了婺城区范围内的63项工程,现将调查情况报道如下。
赵叶枫,郑红岚.食品生产单位新、扩、改工程卫生监督情况调查[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