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关于加强农药残留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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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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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发[1999]第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进入夏季以来,人们蔬菜水果的消费量增加,农药残留所致的食品卫生问题较为突出。据报道,天津、上海、北京等地均有农药残留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尤其是高残毒、内吸性的剧毒品种如甲拌磷(3911)、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及甲胺磷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作如下通知:一、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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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关于加强农药残留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的通知[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1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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