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从 1996~ 1998年苍南县 356例食品卫生违法案件中发现 ,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案 32 1例 ,占全部案件的90 .2 % ,发案率占首位。可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擅自上岗的问题非常严重 ,那么现行健康证发放状况如何呢 ?存在哪些问题呢 ?以下笔者就此谈几点看法。一是健康意识淡薄 ,并被动对待体检工作。长期以来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健康意识非常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