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根据《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将于二○○○年九月上旬对卫生部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省市卫生厅局要重视复核工作,精心组织,积极配合,按期完成复核工作。 二、接待工作从简,严禁铺张浪费和超标准接待。 三、考核日程见附件。 附件: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复核工作日程(略).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开展 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复核工作的通知[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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