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 2 0 0 0年的监督检查过程中 ,我所对我省某市场内 4户经营单位所经销的表面“光亮异常”的西瓜子进行采样检验 ,结果 8份试样中均检出矿物油 ,在荧光灯下照射出现天青色荧光。据此 ,监督人员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第九条 (十二项 ) ,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给予 4户经营者以公告收回已售出的瓜子、销毁掺有矿物油的西瓜子 (共计 880 0余kg) ,并罚款的行政处罚。相对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以自动履行结案。本案案例虽然简单 ,事实清楚 ,程序合法 ,但在合议时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