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规定的探讨
DOI:
作者:
作者单位:

作者简介:

通讯作者:

中图分类号:

D922.16 R155.6

基金项目:


Author:
Affiliation:

Fund Project:

  • 摘要
  • |
  • 图/表
  • |
  • 访问统计
  • |
  • 参考文献
  • |
  • 相似文献
  • |
  • 引证文献
  • |
  • 资源附件
  • |
  • 文章评论
    摘要:

    1 问题 1.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的对象,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1款和第54条"食品生产经营"的规定,是从事一切食品的生产、采集、收购、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的人员.<浙江省实施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7条亦对各类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对象中所指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以下简称食品从业人员)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如食品生产经营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生产操作人员、厨师及辅助人员、营业员、服务员、洗消人员、质检人员、仓储人员等.

    Abstract:

    参考文献
    相似文献
    引证文献
引用本文

胡敏云.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规定的探讨[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2,(3).

复制
分享
文章指标
  • 点击次数:
  • 下载次数:
  • HTML阅读次数:
  • 引用次数:
历史
  • 收稿日期:
  • 最后修改日期:
  • 录用日期:
  • 在线发布日期:
  • 出版日期: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邮寄地址与联系方式变更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