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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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 公安部 农业部 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件商运发 [2 0 0 3]2 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 (经贸 )、农业 (畜牧 )、公安、卫生、食药监、质检、工商 (厅、委、局 ) :肉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五年来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 ,经过商务 (经贸 )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肉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 ,由于种种原因 ,部分地区定点屠宰厂 (场 )的生产、经营、管理比较混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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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的紧急通知[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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