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922.16 R155.6
为掌握乌鲁木齐市大中型饮食服务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规律和监督重点,对我市2001年大中型饮食服务行业的51起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例进行了分析。私营企业违反《食品卫生法》所占比例最大(36.5%),合资企业最好,没有一例。所违反的条款主要是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其次是出售伪劣假冒、无标签食品。在监督执法方面,相同案例的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存在较大差别。建议加强对食品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法》教育,加强卫生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质量。
帕提古丽,刘磊,孙军,温文.乌鲁木齐市大中型饮食服务企业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例分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