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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保健食品审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