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858.28
第一条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茵(毒)种或样本运输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