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0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你局公函字[2000]第37号文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珠海康奇有限公司的“脑白金胶囊、口服液”是我部1997年以卫食健字[2000]第723号文批准的保健食品。我部尚未批准有“脑白金”名称的其它保健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的保健食品名称应当与我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的名称相一致。此复。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年八月七日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名为“脑白金”产品有关问题的复函$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名为“脑白金”产品有关问题的复函[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