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DOI:
CSTR:
作者:
作者单位:

作者简介:

通讯作者:

中图分类号:

R194.3

基金项目:


Author:
Affiliation:

Fund Project:

  • 摘要
  • |
  • 图/表
  • |
  • 访问统计
  • |
  • 参考文献
  • |
  • 相似文献
  • |
  • 引证文献
  • |
  • 资源附件
  • |
  • 文章评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 0 0 2 ]2 4号 )的有关要求 ,为认真做好取消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发放审批和化妆品生产人员健康证发放审批后的后续监管和衔接 ,保证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质量 ,防止出现预防性健康管理脱节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和化妆品生产人员健康证的发放不再进行审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证明后方…

    Abstract:

    参考文献
    相似文献
    引证文献
引用本文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的通知[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3,(3).

复制
相关视频

分享
文章指标
  • 点击次数:
  • 下载次数:
  • HTML阅读次数:
  • 引用次数:
历史
  • 收稿日期:
  • 最后修改日期:
  • 录用日期:
  • 在线发布日期:
  • 出版日期:
文章二维码
严正声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