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法监司关于食品卫生检验方法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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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食品卫生检验方法问题的请示 (甘卫法监函字 [2 0 0 2 ]76号 )收悉 ,经研究 ,现函复如下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 76 0— 1996 )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因此 ,应按照该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采样检测 ,例如 ,使用范围规定的是瓜子则将壳和籽仁碾碎混合检测 ,使用范围规定的是花生米则检测花生米。此复卫生部法监司关于食品卫生检验方法问题的复函$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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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食品卫生检验方法问题的复函[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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