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脑力智宝胶囊转让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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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在“广东高明脑病医疗医药研究院 (以下简称高明研究院 )关于再次申请撤销北京脑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脑康公司 )脑力智宝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副本 )的请求报告”上签署的意见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高明研究院的脑力智宝胶囊是 1997年 9月获得卫生部批准的 ,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 [1997]第 311号”。2 0 0 0年 12月根据高明研究院和脑康公司的申请 ,我部按照保健食品转让的规定 ,批准高明研究院将脑力智宝胶囊转让给脑康公司 ,并给脑康公司颁发了新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2 0 0 1年 11月 ,高明研究院对脑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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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脑力智宝胶囊转让有关问题的复函[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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