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155.59 TS275.1
国家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制修订规划工作~~
为制定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山东、四川、浙江、辽宁和北京的瓶(桶)装饮用水进行了调查。通过对调查所获的1556个数据的研究分析,结合有关国际标准,提出了我国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建议值:色度≤10,浑浊度≤3,不得有异嗅异味,不得有肉眼可见物;亚硝酸盐≤0.005mL/L,耗氧量≤2.0mL/L,铅≤0.01mL/L,砷≤0.05mL/L,铜≤1.0mL/L,余氯≤0.005mL/L,挥发性酚≤0.002mL/L,三氯甲烷≤0.02mL/L,^256镭放射性≤1.10Bq/L,溶解性总固体≤250mL/L,钠≤8mL/L。菌落总数≤50CFU/mL,大肠菌群≤3MPN/100mL,霉菌≤10CFU/L,酵母菌≤10CFU/L,致病菌不得检出。
李瑞英,石兴岭,魏仁均,张法明,王旭太,梁进,陈玉真,王锡宁.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研究[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3,(4).